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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飞行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现场资格复审公告

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2024-11-19

根据《江西飞行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公告》(以下简称《招聘公告》)要求,现将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入闱资格复审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公告中有关要求,携带提交的报名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,不符合条件者取消报考资格(资格初审合格名单见附件)。

二、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定于2024年11月22日上午10:00-11:00在我校行政楼四楼会议室进行(从南门入校后左手边第一栋),入闱资格复审人员须本人到场进行审查。

三、现场资格复审材料主要包括:

1.身份证明材料: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、扫描件(正反面)。

2.学历学位证明材料: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、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,国(境)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或《港澳学历学位认证书》。

3.“限应届毕业生”岗位,除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,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(即: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,档案、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、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、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)应提供档案所在地出具的证明材料,开具时间在2024年9月以后。

4.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,需提供招生简章、毕业证书、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(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)、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。

5.要求为中共党员的,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的加盖公章的中共党员证明,开具时间在2024年9月以后。

6.机关、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,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。

四、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,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,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,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。

五、未尽事宜按《招聘公告》要求执行。

附件:资格初审合格名单

人事处

2024年11月19日